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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雕塑院成立于1979年8月1日,是陕西省文化厅直属的从事专业雕塑创作研究的事业单位。 它的宗旨是:开展雕塑艺术创作,承担纪念性、城市景观雕塑及各类雕塑的创作设计,进行雕塑艺术理论和技术科学研究,搜集、整理民族民间雕塑艺术遗产,指导全省雕塑的创作研究活动,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改革开放以来,省雕塑院不断拓宽雕塑艺术为社会服务的渠道,在高档文物复制、室内陈列雕塑、人物肖像创作、大型建筑浮雕、高档礼品纪念品造型设计等方面大胆探索,将丰富多彩的雕塑艺术品推向市场,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需要。 建院以来,共创作各类雕塑作品700余件,承担设计建造城市雕塑80余座;参加国家美术展览作品70多件(次),获奖30余件(次),省级美术展览作品160件(次),获奖45件(次);出版理论专著9部,约108万字;发表论文、评介.译文、随笔等约60篇,共18万字。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陕西省雕塑院的创作作品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呈上升发展趋势,受到雕塑界与有关方面的关注。特别是1994年《全国第二届城雕艺术展》入选作品和获奖数量均列全国前茅,居第二位。 在城市雕塑设计建设方面,不仅省内不少城市、纪念地和单位建树雕塑,而且扩展到银川、乌鲁木齐、兰州、山西、内蒙古、山东、上海、河南等地,其中《后稷》、《民族团结碑》、《腾飞》、《祥和》、《张骞》、《秦统一》、《黄帝像》、《苍硕》、《凌云》等雕塑都被当地誉为具有城市象征性的标志。尤其是《秦统一》大型石刻群雕,设计有24个人物和12匹马,高12.6米,周长106米,气势雄伟壮观,其体量之大在全国都是屈指可数,受到政府,美术界和观众的赞赏和好评,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城雕艺术展》优秀作品。经过陕西省雕塑院雕塑家精心设计建造起来的大量城市雕塑,为美化城市环境,增添城市景观,丰富人们文化生活,激励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 陕西省雕塑院全体员工,满怀豪情,意气风发,以更加丰硕的成果,奉献给伟大的灯会主义祖国和人民,为二十一世纪的到来和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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