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宝鸡市|艺术馆
宝鸡早在1927年就建立了民众教育馆,后几经易名、迁址,1949年停办。
1949年7月宝鸡解放。11月,在西大街原民教馆处成立了宝鸡市人民文化馆,下设斗鸡、东大街、西大街三个阅览室和一个由专职艺人组成的曲艺组,主要开展图书借阅、扫盲识字、收集文物,举办展览和管理民间职业剧团等。
1953年6月改名为陕西省宝鸡文化馆,下设群艺、宣传、社教三个股,编制由原7人增至13人,馆址亦由西大街迁至东大街,行政上由专署代管,面向全地区。
1955年7月又改名为"宝鸡市文化馆",由市文教局领导,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均不变,但活动范围在市区以内。1956年7月,撤销斗鸡阅览室,成立了"宝鸡市斗鸡文化馆",1957年7月,西大街阅览室撤销。
1959年1月,宝鸡改为大市,3月,将文化馆改为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编制如前,下按公社设益门、太白、虢镇、斗鸡、金台、县功、坪头七个文化馆。
1961年10月宝鸡专署成立,市区划小,又将金台、斗鸡、益门三馆并入群众艺术馆,改名为宝鸡市文化馆,下设秘书、群艺、文宣三个股,馆址在二马路。将原金台文化馆馆址改为阅览室,原斗鸡文化馆馆名不变,统由文化馆领导。
1972年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院与文化宫合并,统称市文化馆,馆址在今市工人文化宫。1974年分开,单设宝鸡市(地区级)文化馆,并开始筹建新馆。1975年新馆建成,位于经二路97号。办公楼5层,活动楼6层。
1980年7月改名为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编制35人,下设美术摄影、政秘、戏曲、音乐舞蹈、文化馆站、少年活动6个组。1983年将少年组交给市少年宫,1985年将各组改为调研、美术摄影、艺术辅导、宝鸡民间文学编辑部4个部和办公室。1990年改为群文部、辅导部、美术部和办公室3部1室。
1997年起改为业务部和办公室两大部室至今。
职能任务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与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搜集、整理、开发、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在全市开展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的所有群众文化活动,以及陕西省文化厅、宝鸡市文化局及政府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的职能;对群众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故事、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展览进行辅导、培训和实施;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面向社会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辅导、培训各门类业余文艺骨干及文艺爱好者;管理、辅导各类馆办业余文艺团体;进行馆站指导,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专业干部;负责全市群文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群众文化理论及各专业学术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群文信息、群众文艺创作、理论刊物和各类业务资料;搜集、整理、保护、开发、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将不断加强自身功能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承办一流活动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在宝鸡群众文化事业中的"龙头"作用,大力开拓文化交往空间。希望能与各地的朋友一起,携手合作,为繁荣宝鸡的群众文化,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做出新的贡献。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是本馆事业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全馆的财务、统计、文秘、档案、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全馆的人事、劳资、基建购置和公产的管理;负责全馆党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馆领导处理日常后勤事务;管理文化产业、以文补文等经营性活动。
业务部 业务部是本馆基础业务部门,为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创作、研究以及馆(站)建设的综合业务职能部室,承担群艺馆的所有业务任务。
现有:群众音乐研究辅导1人(包括声乐、器乐) 群众舞蹈研究辅导3人 群众戏剧曲艺研究辅导2人 群众美术、摄影、书法研究辅导9人 群文理论研究、民间文学研究和文学创作辅导3人 民间美术研究1人 艺术档案2人
联系方式: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97号
联系电话: 0917-3212765
责任编辑: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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