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群众艺术馆简介
辽宁省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地处省会沈阳市,馆舍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从事组织、指导、培训、研究全省城乡群众文化艺术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有对全省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的业务指导职能。
辽宁省群众艺术馆在职职工57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26人。组织开展具有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多类艺术培训教育,培训场地多达2000平方米。
2004年被文化部评为首批全国一级馆,2003年被辽宁省文化厅确定为辽宁省文化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工作职能与任务: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文化广场活动、文艺演出和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及赛事活动。
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职工及社会群众文艺活动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编辑出版以民间优秀文艺作品为主的,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较强的大中型报刊或专门性文艺报刊;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兴办文化产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策划、组织文艺联欢活动,为社会提供文化服务,同时开展对外群众文艺交流。
艺术馆开展的特色群众文化项目有:辽宁的少儿文艺、老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群众戏剧曲艺、送文化下乡、送文化进校园、广场文化、现代民间绘画、摄影、书法等活动,在全国具有较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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