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文化馆
本馆概况 厦门市文化馆前身是厦门市群众艺术馆,于2006年4月30日经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厦门市文化馆。更名后的厦门市文化馆与原由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的厦门市美术馆(划归厦门市文化局管理)合署办公。厦门市文化馆新馆位于厦门文化艺术中心(体育路95号),馆舍建筑面积27563平方米(含美术馆)。 厦门市文化馆是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市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文化馆设有展览厅、小剧场、老年活动室、青少年儿童活动室及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室等。 文化馆的职能: (一)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 (三)指导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文化馆的工作任务: (一)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和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 (二)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三)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四)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体。 (五)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 (六)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七)辅导本行政区域内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八)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厦门市美术馆是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市美术事业的主导性业务单位。 厦门市美术馆位于厦门文化艺术中心(体育路95号),建筑面积近20000平方米,共有7个展厅,其中大型现代艺术展厅面积近4000平方米,层高近10米,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专业艺术展厅。除此之外,还拥有平面艺术展厅、精品展厅和多媒体展厅,后者也是我国目前尚不多见的专业多媒体展厅,以满足艺术不断追求创新的需要。美术馆将以现代艺术收藏、研究、展示为特点,并收藏和展示厦门美术、书法创作的强项——漆画、刻字艺术等。 美术馆的职能: (一)收藏美术精品 (二)开展学术研究 (三)举办陈列展览 (四)普及审美教育 美术馆的工作任务: (一)通过收购、专题征集、接收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征集古今中外美术作品,以及与美术有关的实物、资料等。 (二)负责美术馆的展品、藏品的保管、修复、安全保卫工作。 (三)围绕美术馆的性质和任务,开展美术馆学的研究,美术史论、美术思潮的研究、审美教育的研究,藏品及其作品和收藏对象的研究,展览、陈列艺术的研究和保管、陈列有关的科学研究等。 (四)编辑、出版馆藏作品选集和图录,出版馆刊、年鉴或有关刊物。 (五)馆藏作品和其他美术馆交换藏品的陈列、展览。 (六)开展对外美术交流活动。 厦门市文化馆的办公电话:5371758;传真:2112751 厦门市美术馆的办公电话:5371798
厦门市群众艺术馆下设办公室、文艺部、培训部、美术展览部、馆藏部、调研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共七个部门,具体职责分工正在制定中。
联系电话: 办公室:5371758 文艺部:5371765、5371775 美术部:5371769 调研部:537176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537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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