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丽水市群众艺术馆 丽水市群众艺术馆是政府举办的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浙江省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要担负着为群众艺术提供相关服务,群众艺术组织、辅导及培训,发掘研究民族文化艺术遗产,经营文化娱乐业等社会功能。始建于1979年2月,1983年1月位于市中心、馆舍面积2500平方米的群艺馆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2006年6月与浙江省丽水市文化艺术研究培训中心合并组成新的群艺馆。人员编制32人,现有在职干部29人,其中正高职称者有5人,副高职称者有4人。下设表演艺术部、造型艺术部、理论信息部、社文指导部及办公室。建馆20多年来,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结合丽水市的实际和文化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形成了丽水摄影、巴比松油画、音乐创作、中青年书法和畲族歌舞等五大创作群体,创作了《畲山风》和《畲家谣》等文艺精品。
丽水市群众艺术馆大事记
(1994年—1998年)
1994年
2月4日 联办“春节地市机关联谊文艺晚会”,参演节目20多个,300多人上台演出,地市领导及观众千余人。 4月20日 为“三胞联谊会”演出,港澳同胞、台胞、侨胞及地市领导参加,观众达200余人。 4月26日 成立丽水地区“国际标准舞协会”。 6月4日 组织、辅导全区教育系统“第十个教师节暨大中专、中小学文艺调演”,参加演出100多人,观众达800多人。获大中专一等奖的是,舞蹈《啊!红领巾》、女声合唱《夸松师》、《远方客人请留下来》、小品《广场奏鸣曲》;获中小学一等奖的是舞蹈《绿色希望》、《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古筝合奏《迎宾曲》、《丰收锣鼓》和舞蹈《皎皎玉兰花》。 8月20日 协助丽水地区公安系统文艺调演,小品《邻里情》、大合唱《团结就是力量》获地区一等奖。 8月28日 联办地区老干部局文艺调演,舞蹈《哦,奶奶》参加省调演获一等奖。 9月16日 歌曲《告诉你》获“爱我中华,爱我浙江”歌曲评选二等奖。 9月20日 《中国民谣》演唱获省第三届群众声乐大赛通俗唱法一等奖。 9月21日 油画《还是这条船…》、《垅上人家》、《竹林之声》获《浙江省庆祝建国45周年美术作品展览》一等奖。 10月1日 联办庆祝“建国45周年晚会”,演员100多人参加,地市领导、观众1000多人观看演出。 10月25日 联办庆祝“国际香菇节《菇乡谣》文艺晚会”。《香菇之源书法作品展》同时展出,展出作品40多件。 10月28日 协助地区残联参加省“路通杯”残疾人文艺汇演,舞蹈《金色的孔雀》获省演出、辅导二等奖;二胡独奏《夜雨》获创作二等奖。 10月 我区青田县玉石乐器获《中国·民间艺术一绝大展》铜牌奖。 11月5日 联办“碧湖科技一条街”摄影创作活动,作品2000余件。 11月6日 组织地区个体协会时装表演大奖赛,《思念》获一等奖。 12月2日 参加省第五届戏剧小品邀请赛,《太阳伞人》获一等奖;《温攀的烛光》获二等奖。 12月20日 参加省“东太杯”首届业余京剧演唱大赛,本区《战太平》获金奖、《打虎上山》获铜奖。 1994年 本馆在编人数18人,设办公室、业务辅导部。馆长:宋孝乾;副馆长:詹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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