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建立于 1959 年,是杭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额拨款的市级公益
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文化部命名的全国一级群众艺术馆,隶属于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
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对杭州市所属县(市)区文化馆、站进行业务指导
;培训、辅导文化馆、站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保护与弘扬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编辑各类群众文艺
资料;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交流等。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位于杭州市朝晖新村三区,现馆舍面积 6400 平方米。馆内设有群文活动中
心、群文培训中心、群文信息中心等业务部门。现在职人员 42 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5 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自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数以千计的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了成千上万的群
众文艺骨干,并推出了大批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特别是近年来,在业务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
本馆主办、承办或参与组织的中国·杭州西湖狂欢节、“风雅颂”民间艺术展演、“三江歌手”大
赛等,已经成为杭州市具有标志性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
(本馆地址:杭州市朝晖三区 2 号; 邮政编码: 310014 )
历史变革: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是浙江省内第一个建立的市(地)级群众艺术馆。
经筹建,杭州市群众艺术馆于1959年8月5日正式对外开放,编制9人,隶属杭州市文化局,馆址为三元坊巷31号艺人之家内,面积为35平方米。
1961年9月,馆迁至仁和路17号,与中苏友谊馆合署办公,建立联合支部由市委宣传部管辖,行政业务归市文化局管辖,编制11人。次年11月,与中苏友谊馆析离,隶属关系返回市文化局,馆址移至解放街189号教师进修学院内,面积约50平方米。
1963年7月机构调整,由主管局决定,更名为杭州市农村文化站(原批准的机构及编制保留),迁至长生路63号,与杭州市文化局群文科合署办公,编制紧缩至6人。
1973年9月,恢复杭州市群众艺术馆名称,迁至解放街644号,面积为700平方米左右。在此期间,曾分别与市文化局群文科、杭剧改革组合署办公。
1985年12月,馆址迁入朝晖三小区2号新建的活动大楼内,面积2050平方米。复馆后人员编制由11人增至44人。
1994年,馆在原址上重建活动、办公楼,面积为6400平方米。
目前,杭州市群众艺术馆隶属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数为 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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