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甸县文体局
1986年至1996年,林甸县文化管理部门称为林名县文化局, 2002年至2005年,县文体局又与县教育局合并,名称为林甸县文化体育局和林甸县教育局,挂两块牌子,由一套班子统一领导,编制为22人,内设文化体育管理股、教育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督导室、办公室。1986年至1996年,局属文化事业单位为艺术团、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电影院、文化市场管理所、文物管理所、新华书店。1996年与县体委合并后,又增加了体校。2006年,局机关人员为3人,全局职工总数为153人。此外,县文化部门还肩负着全县8个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林甸县文化体育局大力推进了林甸县的文化建设,为丰富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了开拓性的工作。县艺术团近十年来一直按照省“十佳剧团”的标准和要求,先后排演了大型剧目近10部,歌舞、曲艺、小品、二人转等节目50余个,并在省以上文艺会演、调演中获奖26项,获国家级金奖或一等奖3项。与此同时,艺术剧团还积极开拓外地演出市场,增加创收,为艺术剧团走向市场和商业化演出探索出一条新路。 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上,县文化局每年春节都为全县人民奉献一台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春节晚会、一次迎春灯展和大秧歌表演赛,焰火晚会一年比一年火爆,每两年举办一次书画、摄影联展。1988年,由县文化馆组建成立了县书画协会、篆刻协会、剪纸协会和文学创作协会,使全县的文学艺术创作形成了规模,提升了档次。从2000年后又组织起全县书画、摄影、文艺巡回展演和电视歌手大赛,并建立起基层文艺演出队。 县图书馆自1987年新馆落成后,年接待读者由两万人增加到8万余人,藏书量由3万余册增加到9万余册,并辐射、带动了基层图书室23个。2003年后又增辟了电子阅览室,内置20台电脑,以便与数字图书馆联网。到2005年,读者笔会、读书演讲会、读书报告会、青年读者辩论大赛等活动已成为县图书馆、室的品牌活动。 在文化市场管理中,多年来一直坚持了扶持、发展、规范、净化的方针。针对近年来网吧管理的难度大、社会关注力强的新态势,文化市场管理所又采取了分片包组、责任到人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净化了网吧。截止目前,全县已遍布着210多家文化经营户,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双赢。 1986年,对全县两镇八乡的文化站站长进行了统一配置,建立健全了乡镇文化站,并对文化站站长进行了业务培训。1987年,县图书馆新楼落成;1995年,县文体局一号住宅楼落成;1996年,县文化馆综合楼落成;1997年,县电影公司综合楼落成;2002年,县图书馆办公楼投入50万元重新装修;2005年,县艺术剧团办公楼落成。从1986年至2005年,全县专业、业余文化工作者先后在地市级以上发表、展出了各类文艺作品480余件,并出版了《林甸县民间文学集成》和小说集《荒界》(董谦著)、剪纸作品《山神》(刘延山作)等。 县图书馆连续四年被大庆市图书馆学会评为“先进图书馆”,2002年被大庆市文化局评为先进单位,1998年至2004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被省和国家文化部门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县文化馆8次被评为县“先进单位”,5次被评为地市“先进文化馆”,在1992年和1996年全省文化馆的两次定级中,县文化馆均被评定为省一级文化馆。县艺术剧团两次被评为地市“先进艺术团”,并被评为省“十佳剧团”。在全省文化先进乡镇的创建中,宏伟乡被省文化厅评定为“文化先进乡镇”。四合乡文化站、东兴乡文化站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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