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州县文体局
肇州县文体局成立于1972年。2002年1月,县文化体育局又与县教育局合并,对外仍称文体局,编制为5人,机关内设业务股,局直属文化事业单位不变。县文化部门还担负着全县12个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肇州县文体局在党的“二为”文艺方向和“双百”文艺方针的指引下,带领着全县文化工作者,努力建设肇州县的文化事业,丰富、活跃了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整个文化工作已跃居到全省的前列,受到省文化厅的肯定与表扬,省文化厅主要领导和有关处室曾赴肇州县观摩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焰火晚会等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在省文化厅的扶持下,这期间,肇州县还建起了县文化馆、图书馆和局办公楼。1997年至2006年,又陆续改造、翻建了县文化广场、红星电影院及部分乡镇的文化设施。 肇州县文体局始终把繁荣文艺创作、表演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先后出版了长篇小说、诗集、曲艺集、国画集9部,各门类艺术共获省级以上奖26项,国家级金奖或一等奖4项,并涌现出了诗人李凤岐、文学作者杨居范、曲艺作者张宪彬、单学民、美术工作者杨国志、杨会艺和学者型管理干部孙守田等一批精尖人才。在群众文化工作中,县文化局除坚持举办节日焰火晚会、大秧歌表演、文艺会演等常规活动外,1995年后,又以县文化广场为中心场,在全县城乡广泛地开展了广场文化活动。
县文化局所属各文化单位先后5次被评为地市级文化先进集体。1992年,朝阳沟镇文化站曾被评为省先进文化站。2000年,新福乡被省文化厅评定为省“文化先进乡镇”,新福乡图书馆被评为省达标图书馆。2005年,新福乡郑立业的家庭乐队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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