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文化局简介
新余市文化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文化艺术事业的职能部门,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文化市场科、文化产业科、文化艺术科等四个职能科(室),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下辖单位10个,其中副县级单位5个,正科级单位5个。主要负责全市文学艺术、文物事业、电影发行放映、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等工作,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文物市场等工作。

自复市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推动了我市文化建设全面发展。
文艺创作花开满园。组织创作的文艺作品有600余件获省部级以上奖,800余件在省部级以上展演或发表。其中少儿舞蹈《小小男子汉》参加2000年全国首届“蒲公英奖”大赛,一举获得两项金奖,还曾和《米粑娃》分别进京汇报演出,2001年《小小男子汉》的小演员们还受到了江总书记的亲切接待;1999年参加全省艺术节活动,一举夺得省艺术节三项会演的两项最高奖,即音乐舞蹈艺术节、少儿艺术节两项综合性演出一等奖;歌曲《向导》2002年获全省征歌一等奖后,2003年又被列为我省5首侯选歌曲之一,推荐到中宣部申报参加全国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评选;摄影作品《春雨》、《小城沸腾》等曾获全国群星奖金奖;创作的《天上有颗王星》等四个文艺作品先后获得“田汉戏剧奖”;版画创作荣获全国鲁迅版画奖。
群众文化丰富多彩。复市以来,配合中心工作举办大型群文活动400余场(次)。广场文化方兴未艾,少儿文艺蓬勃开展,已形成群众文化的两大特色。特别是2004年,仅群众广场文艺展演就达25场,演出内容丰富、格调高雅、陈容强大,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农村文化建设不断加强,1998年,分宜县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市30个乡镇,共建立了30个文化站,活动面积共有5万余平方米,并有8个乡镇进入了全省百强文化(中心)站行列。渝水区良山文化站在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单位。
文化市场日趋繁荣。全市目前共有歌舞厅等近千户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近万人。10多年来,我们严格依法行政,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共收缴、销毁非法、淫秽音像制品、书刊数十万册(盘)。我局和市文化稽查支队先后荣获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集体和荣获人事部、文化部表彰,曾多次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报道,今年,市文化稽查支队还被国家文化部、人事厅评为“全国文化市场执法先进单位”。
文博、图书事业稳步发展。我市现有馆藏文物6万余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保单位21处,馆藏文物以收藏傅抱石、林散之等现代名家创作的200余幅书画为一大特色。我市现有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2个,三级馆1个,总藏书量达25万余册,共接待外借、阅览人数近数百万人(次)。此外还有乡(镇)图书室30余个,完善了市、县(区)、乡的三级图书馆(室)网络。
文化设施不断完善。自复市以来,总投资3400多万元,建起了市文化大楼、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抱石画院和良山文化娱乐中心等文化场所,建筑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使我市文化设施建设列全省地市前茅。市图书馆是全省地市级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的公共图书馆;良山文化娱乐中心也被誉为“全省乡镇第一站”。2002年,市委、市政府又拨款近300万元,兴建了一座以东汉五管瓶为创意的民间珍宝馆;2004年,又市委、市政府又拨款400多万元对傅抱石纪念馆进行了全面装修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