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文化局
包头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是包头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现有公务员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干部11名,科级非领导干部5名,科员1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艺术科、文化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计财科、监察室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等9个科室。全局现有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群艺馆、文物处、艺术研究所、包头艺术学校、内蒙古话剧团、市歌舞剧团、漫瀚剧团、晋剧团、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电影公司、黄河剧场、红星剧场、恰特影院、新华书店等局属不同行政级别的企事业单位18个,干部职工总数12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5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60余人,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620余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20余人(蒙古族70人),党员380人。其中在职220人,党的各级组织30个(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包头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带领全市文化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文化工作对于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把全市各个领域的文化艺术工作纳入建设文化大市的整体框架,从政治的高度思考文化,从经济的角度建设文化,从发展的尺度把握文化,坚持以保障公益文化事业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两翼,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提高建设先进文化的能力、加快建设文化大市步伐;努力打造两支队伍,即: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三种意识,即:品牌意识、大文化意识和改革发展意识;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即:精品带动战略、人才兴文战略、产业发展战略和基础建设战略;全力实现我市文化建设的文化体制改革年、基层文化发展年和机关自身建设年,有力地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塑造了良好的城市文化形象,先后荣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曹禺戏剧奖、群星奖、“蒲公英”奖、中国戏剧文学奖、中国人口文化奖等国家级奖项58项,走在自治区的前列。 职 能 职 责 包头市文化局、包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包头市有关文化工作政策、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化事业各类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三)指导全市的艺术创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专业性文艺活动。 (四)审查、批准本市组建的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并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规划、指导艺术表演巡回演出工作。 (五)建设、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本市文物保护法规,宏观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七)依法指导国有、集体、合资、个体等各类文化企业的经营活动。 (八)宏观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积极引导和培育电影市场。 (九)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作,制定艺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文化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制定文化交流计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对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委书记、局 长——————洪 涛 (中) 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安凤福 (右二) 局党委常委、副局长——————郝贻斐 (右一) 副局长————————————许一兵 (左一) 局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丁海光 (左二) |